公路局自10日起,在監理服務網開放法人車主申辦「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」,公路局提醒,車輛因故暫時不使用,建議可辦理停駛登記,以暫停計徵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使用牌照稅。
完成停駛登記車輛,不得行駛道路或于道路停車,如違規上路,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,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,600元以上10,800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。
公路局日前開放車主線上申辦停駛,法人車主登入監理服務網會員後,于線上提出機車及自用小型車停駛申請,同時繳清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鍰,並于10日內將號牌及行照郵寄至監理所(站)即可完成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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