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無意間看到一個問題:「短暫的陪伴是獎勵還是懲罰?」最觸動我的一句熱評說:「你不貪心便是獎勵,你不期待便不是懲罰。」忽然之間,我好像明白了許多。
如果你愛上了一個不能在一起的人,不要難過,不要糾纏,也不要失去理智。
擁有過那份美好便足夠了,過度要求只會讓感情逐漸變質。
就像那次告別,看著你漸漸消失在人海中的背影,想要挽留的話終究沒有說出口。ADVERTISEMENT
那一瞬間,我的世界陷入了無聲的落寞。
古人說:「得之我幸,失之我命。」
如果你渴望得到某樣東西,就讓它自由。如果它回到你身邊,它就是屬于你的;如果沒有,那就從未擁有過。
他沒再回來,而我也不再奢望。
保持清醒是必要的,不管多麼舍不得,也不要把感情變成災難。
雖然他沒有給你期望的結局,但他至少曾照亮過你的內心,驅散過你一時的孤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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