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危險常常發生在第二現場!」
最近,復旦大學沈奕斐教授提出的「第二現場」教育理念,提出危險常常在「第二現場」發生,建議家長教會孩子不要隨意去。
何謂「第二現場?」這個術語可能乍一看起來有點像是刑偵方面的,實際上很簡單:
如果說第一現場是計劃好的現場,「第二現場」就是打破原計劃,臨時起意去的新地方、新場所。
比如孩子原本和朋友約好去餐廳吃飯(第一現場),但臨時決定去KTV唱歌(第二現場)。
危險往往隱藏在計劃外的「第二現場」,因為家長無法提前預判環境風險,孩子也可能因缺乏準備而應對失當。
「第二現場」?為什麼它如此危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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