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訊
在大马报税需要避免的7个误区,否则可能会遭到当局对付
2022/03/05

又到报税季了,你报税了吗?BE个人所得税报税表格是4月30日,B报税表格的截止日期则是6月30日,如果您使用电子纳税申报表,则享有额外15天期限。

虽然现在大部分人都使用电子报税,比以前的报税表更简单,但随着内陆税收局越来越积极查税,税务专家指出了几个报税陷阱,提醒纳税人在善用各项减免之际,要确定自己“填对税表”和“报对税”,避免报错税或报漏税,遭到当局对付。

报税误区1:没有呈报额外收入

很多受薪人士也在日常工作之外兼职赚取更多收入,但他们并没有填报这些额外收入,例如租金收入、佣金、介绍费等。我究竟应该填写在哪里?

如果你名下有租金收入,你应在BE表格B部填写“B2”,即来自租金的法定收入。但是,你只需要报告你扣除成本后的净收入。例如,租金收入可扣除地租、房屋保险费、维修费等,但不能扣除家具或冷气机等设备开销。

如有其他收入,填写“B3”,即“其他来自利息、折扣、权利金、其他定期收入…”这一栏。。

报税误区2:报错所得税表格

拥有多种收入来源的纳税人往往无法区分他们提交的所得税表格。简而言之,没有做生意、无经商收入的普通收入者应提交BE表格,如果除了打工也自己做生意,例如和朋友开饭馆,或者驾Grab,或者网上做生意等。如果你有生意收入,你应该提交B表格。

报税误区3:没有呈报物质福利

一些雇主为员工提供物质福利(benefit in kind),例如公司车、手机、公司支付住宿费用等。这些实物福利是征税收入,必须报税。这种物质利益的总价值会注明在纳税人的 EA 表格中,并且必须与其他收入一起在 BE 表格中报告。

报税误区4:没有扣税证明

政府给予减免时,还要求纳税人保留相关收据。比如购买书籍、电脑的收据、父母的医药费等。所以记住,只有有收据和证明文件才能申报减税。

报税误区5:收据褪色

当官员上门查税时,你很配合的拿出已保存数年的收据时,结果发现大部分收据已经变成没有任何字墨的“白纸”!这是个悲剧……

纳税人可能知道他们需要保留收据,却忽略了市场上很多收据是热敏打印收据(thermal receipt),会褪色甚至不留字迹。较妥当的做法,是以扫描(scan)或拍照方式,存档归类保存这些收据。

报税误区6:免税收入当作可征税收入

一些纳税人在估算自己的报税收入时,错误地将某些免税津贴或福利视为应纳税所得额,结果变相得缴付更多税金。雇主提供的某些津贴、回扣或福利有资格获得指定免税额。例如,医药或托儿津贴。

该免税津贴的总额在雇主发给纳税人的 EA 表格上单独注明。请记住,此栏中的金额不需纳税,不必填入BE表格内。

报税误区7:申领不受承认的捐款

并非所有的捐款都可以免税,只有获得政府批准的机构或基金会,其捐款才可以申领减免。但有些纳税人没有搞清楚有关捐款是否能扣税,就申领了这项捐款减免。

如何判断筹款机构是否被政府认可?如果是捐款给受认可的机构或基金会时,有关收据会注明类似“受政府认可捐款机构”的字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