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輕時總以為,想念是電話那頭的「我想你」,是LINE里頻繁的「在干嘛」。
後來才懂,想念是默默記住他愛吃的菜,是路過他常去的書店時多看一眼,是聽到他喜歡的歌時,嘴角不自覺揚起的弧度。
就像《小王子》里說的:
「如果你說下午四點來,我從三點就開始感到幸福。」
真正的想念,不必張揚,也不必卑微,而是像春風化雨,潤物無聲。ADVERTISEMENT
用行動代替語言,讓想念自然流露
想念一個人時,與其滔滔不絕地說出自己的感受,不如通過行動讓他感受到你的存在。很多時候,行動比語言更具感染力,因為它不需要解釋,就能直達人心。
威廉•詹姆斯曾說過:
「人類最深的需求是被看見。」
當你用實際行動表達想念時,就是在告訴對方:我注意到了你,我在乎你。
朋友小林的丈夫是海員,常年在外跑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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