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一則在臉書社團「爆料公社」的貼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。一名駕駛在國道上因方向燈持續打開超過規定時間,而遭檢舉並被罰款1200元。這起事件不僅讓當事人感到無辜,也引起了社會對于方向燈使用規范的高度關注。
根據當事人描述,她在國道1號南向315.5公里處,提前打開左方向燈,目的在于提醒後方車輛自己的行駛方向。
從檢舉採證照片中可以清楚看到,當事人于17:21打開方向燈,卻未在短時間內完成變換車道或轉彎動作,這讓檢舉者認定她的行為屬于「假動作」
文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
文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
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