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遏止偽造車牌氾濫,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近日初審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12條修正草案,對使用偽造、變造或矇領車牌的行為加重處罰。未來最高可罰72,000元,並針對非車主的駕駛人處以36,000元罰鍰。此外,新增三項嚴重違規情節,包括偽變造他人車牌、肇事致人傷亡,以及10年內累犯2次偽造,車輛將直接沒入並銷毀。
根據警政署統計,假車牌案件數量自2019年至2023年間迅速攀升,參考過往紀錄,2019年57件、2020年66件、2021年95件、2022年169件、2023年251件,這5年下來平均每年171件、每月14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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