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有個殘酷的刑罰,叫凌遲,是比斬首還恐怖千萬倍的處決犯人方式。
斬首只要刀夠快,手起刀落,死亡只不過是一瞬間的事,犯人不會痛苦太久,可凌遲卻是用刀一刀一刀地割去犯人身上的肉,把他活活疼死。
也許每一刀下,去都不是致命的地方,但這種精神的折磨和肉體上的疼痛結合在一起,犯人堅持不了多久就死了。
凌遲之刑,也因為太過殘忍,用的不多,除非是窮兇極惡之人,才會用這種刑罰。一是為了懲罰犯人,二是可以震懾那些蠢蠢欲動有異心的人。
明朝有個犯事的人,就被皇帝下令凌遲處死,他被生生割了3357刀,行刑過程持續了三天才結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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