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還沒結婚前,有一次回家跟一個表哥聊天,在聊天過程中他說出的話簡直讓我目瞪口呆,但後來證明,他說的是存在于婚姻中的殘酷事實。
他說:如果房子都是男方買的,那結婚后,看到女方不爽,就可以叫她走。
當時我還對這句話嗤之以鼻,覺得既然兩個相愛的人走在一起,怎麼會也怎麼敢說出這麼不近人情的話呢。果然我還是太年輕,不懂人間復雜的感情。
後來的經歷確確實實打臉了,也確實認清了很多人和事,果然,痛苦的經歷總是會令人成長的,要不然怎麼會有「故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勞其筋骨,餓其體膚,空乏其身,行拂亂其所為,所以動心忍性,曾益其所不能」這樣警醒人的名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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