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國道交通事故頻傳,若未繫安全帶,車輛發生撞擊時可能會因強大衝擊力而傷及自己與車上乘客,甚至拋飛車外,後果不堪設想。高公局提醒,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1條第2項,汽車行駛于高快速公路,若車內人員未依規定繫安全帶,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千至6千元罰鍰。另依同條第3項,小型車附載幼童若未依規定安置于安全椅,可處駕駛人新臺幣1千5至3千元罰鍰。
高公局指出,研究顯示,未繫安全帶致死率為繫安全帶的3.6倍。高速公路局(高公局)呼籲用路人,行車上路不論駕駛、乘客都要依規定繫妥安全帶。兒童也要依規定乘坐專用座椅並使用安全帶,以降低事故發生時的傷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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