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朋友不無感慨地說「結婚前,我以為只要不和公婆住一起,保持一碗湯的距離,肯定就不會有啥矛盾。
可現實卻沒有我想象的那麼簡單,就算再不情愿,也都是要被牽涉到婆家的人情往來之中。
這不,我老公的大哥做生意賠錢了。按理說,他應該趕緊找個工作,攢點錢。結果人家從外地回來以后,就宣稱自己要結婚了。
據說手里一點錢都沒有,彩禮和辦酒席的錢,肯定都是要我公婆出的。
還說既然是一家人,就要互相幫助。等事后,他大哥和公婆肯定都會感激我的。
如果我拿錢,那就得做好不讓還的心理準備。
但不拿,又好像我太沒人情味,也怕老公埋怨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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