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离婚,却为了组屋权益和店铺收益卷入和前婆家的争产纠纷,要求分一半,进而和前夫的手足对簿公堂。
法官指黄金大厦店面属于柯瑞河,应该被纳入婚产。(曾美玲摄)
根据高庭判词,女子何金燕和丈夫柯瑞河在2021年5月开始办离婚手续,何金燕称位于勿洛北4道第99座的组屋单位,她也被列为联名拥有人,提议柯瑞河从她手中买回另一半的权益。
根据法庭文件,这间组屋单位是柯瑞河父亲在1978年用3万元以个人名义购买,由于父母经营杂货店,出于便利他们一家七口住在勿洛的店屋。
父亲在1989年退休后,把生意卖给大女儿柯瑞琳,父母和柯瑞河则一同搬入组屋居住,柯瑞河在1996年与何金燕结婚后在单位住了三年后,便买了公寓搬出去,留下父母两人。
父亲在2003年患癌,隔年将柯瑞河列为单位的联名拥有人,后来父亲在2012年离世后,母亲跟女佣持续住在单位里,而柯瑞河没通知兄弟姐妹,在2013年把何金燕列为联名拥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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