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曾是黑幫大佬,在為劇組看場期間當客串演員,從此與娛樂圈結緣。
他在事業巔峰時,因市場行情不好,企圖以賭翻身,卻因此陷得更深,變賣資產依舊有還不完的債,昔日朋友皆離他而去。
還清債務后,他在十年間靠著「走穴撈金」致富,如今闔家幸福,勸人從善。
他就是「大B哥」,吳志雄。
1953年年底,吳志雄在港島東部的芽菜坑出生。
與香港的繁華相比,芽菜坑只是一個貧民窟,居民多是住在臨時搭建的鐵皮木屋,生活環境極為簡陋簡陋。
吳志雄的父母都是底層工人,從長遠來看,為了改善家庭條件必須得有勞動力,于是他父母一連生了8個孩子,吳志雄排行第五。
可養孩子哪有這麼容易,雖說當時這方面還不至于內卷,但最基礎的吃穿用度總要跟上,兩個底層勞動者賺的錢能滿足一家10口人的基本生活就已經很不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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