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古以來,人們都奉行著「入土為安」的理念,但凡家里有人去世,都要操辦他的身后事,為他舉辦葬禮,邀請親朋好友們聚在一起,跟他做最后的告別,然后將他安葬。
在古時候,人們一直奉行著土葬,認為萬物生于土,人死后就應該回歸天地,埋于土里。
一直以來,人們都認為,只有把逝者土葬,才是尊重逝者,才是尊重生命。
那時候,人們把火葬視作為離經叛道,認為燒人的尸體,是在「焚尸滅跡」,是消除了他在人世間存在過的痕跡,這是對逝者的大不敬,而且有違孝道和倫理。
在古代,但凡有人敢這麼做,那他一定會被周圍的人唾棄,一出門就被人指指點點。
當然,除了思維上不認可火葬以外,在技術上也達不到火葬的要求。
古時候,技術手段有限,要想把人徹底燒成灰,沒辦法用高科技的器材,就只能用大量的木材焚燒遺體,但是古代的資源有限,不可能為了燒遺體而去大肆的砍伐樹木。
因此,從實際情況上來看,實行火葬的可能性也是很低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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