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職場上,如果從爭與不爭的角度出發,大體可以分為這兩類人。但經過數年以后,這兩類人的成績會有天壤之別。
爭,有爭取之意,努力之說,有主動、進取的意思;不爭,有放棄、隨意之說,也就是不去強求,有則有,無則無。
爭,并不是讓你去與別人相爭,而是爭取屬于自己的東西。不爭,也只是戰術上的不爭,總體戰略還是要爭的。
原本屬于自己的利益,都不去爭取,那便是一種罪過。
孔融讓梨,自古的佳話,你以為他真的不爭嗎?讓出大梨,爭得更大的名聲,他不讓個梨,你能認識他嗎?或者說有什麼功績,比讓梨更讓人耳熟能詳的嗎?
所有的不爭,都屬于放棄,成全別人的同時,就是埋沒自己。特別是在職場之上,機會轉眼即逝,想要上位,不但要珍惜時機,更要懂爭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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