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有沒有發現一個反常識的現象:喬布斯一輩子就穿黑高領毛衣、藍色牛仔褲、白色運動鞋,換個人這麼穿大機率會被吐槽 「沒品位」「太單調」,但他反而成了全球時尚 icon,連奢侈品牌都爭相復刻他的穿搭?
更詭異的是,蘋果產品從 iPhone 到 Mac,永遠是 「少一個按鍵」「多一處留白」,放在其他廠商手裡可能被罵 「偷工減料」「功能殘缺」,卻讓無數人願意花溢價為這份 「偏執」 買單。
這背後藏著一個被我們誤解了幾十年的真相:大多數人以為風格是 「討好別人的精緻包裝」,是衣櫃裡掛滿名牌、說話時引經據典、做事時八面玲瓏,但喬布斯用一生證明:風格的本質是 「主動篩選的粗暴堅持」,是敢對世界說 「不」 的底氣,是讓同類自動靠近、異類自動遠離的磁場。
當你不再試圖滿足所有人的期待,反而會成為某一群人眼中 「無可替代的魅力體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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