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戀,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,建立戀愛關系的行為。由于早戀一般高發于青春期,又被稱為青春期戀愛。
早戀在我國的教育中,都含有消極色彩。大多數家長對早戀持有強烈的反對態度,認為早戀百害而無一利。

在對孩子的教育上,家長們可謂是一直都在升級打怪的路上。 ADVERTISEMENT
到了國中以后,新的攔路虎已經在趕來的路上。青春期的孩子,不管在生理還是心理上快速發展。由于生長激素的分泌,第二性征也基本在這個時候發育。
這個時候的孩子處在對[兩.性]關系的懵懂狀態,又充滿好奇的心理。以前他們知道女孩和男孩是有區別的,可男女之分的概念并不強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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